4月26日,省局《关于开展“农村书社”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》印发各市(州)局、省内有关出版发行单位,标志着全省“农村书社”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开展“农村书社”建设试点T作的指导思想、总体思路、建设要求、具体措施和组织领导机制,明确今年原则上在每个市(州)安排5个试点,由各地自愿申报、省局确定,并要求试点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场地建设:省局将在8月30日前通过市(州)局将出版物配送到书社,同时授予“农村书社”牌子。目前,首批面向试点书社出版物的《备选目录》已发往各地由各市(州)局组织选择。省局将把选择情况作为组织出版和配送面向书社出版物的参考依据,尽力满足各个方面的阅读需求。 |